美国着作权局修正立场,表示若 AI 生成内容受到人类创意控制,则符合着作权法保护标准,为 AI 产出内容的版权归属带来新解释。

相较先前认为由人下达指令由人工智慧运作产生的创作,不在着作权法保护范围内,美国着作权局 (US Copyright Office,USCO)在近期释出关于人工智慧技术创作内容的着作权解释中,则是接受如果是由人类下达指令、以人工智慧技术调整、创作的内容将可获得版权保护。

不过,美国着作权局表示若是完全由人工智慧技术自动生成内容,依然不会受到着作权保护。

在先前的解释中,美国着作权局认为着作权法明文规定仅针对人类创作内容提供保护,但在Stable Diffusion、Midjourney等人工智慧技术所产生影像内容的情况里,虽然依然是透过人下达指令完成创作,但主要创作流程是由人工智慧进行,因此美国着作权局认为此类方式创作影像将无法获得着作权法保护。

但美国着作权局当时对其解释仍有保留,并且在后续对外徵集相关意见。而在搜集诸多回应意见之后,美国着作权局接受能在认定由人类下达指令、以人工智慧技术调整、创作的内容,将可获得版权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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